一、 专业建设 |
1.1 专业定位与办学思路 |
专业定位准确,发展规划科学、合理,发展方向明确。办学思路正确、清晰,以人才培养为中心,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,质量意识强。 |
4分 |
12分 |
1.2专业建设措施与实施 |
专业设置满足社会需要,能有效指导专业建设;专业建设措施得力,成效显著。 |
4分 |
1.3 人才培养方案 |
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,体现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,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提高,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;能根据学科发展定期或适时修订调整培养方案,执行情况好。 |
4分 |
二、 教师队伍 |
★2.1 专业负责人 |
具有正高以上职称,科研成果较多,学术水平较高,评为6分。专业负责人无副高或以上职称,评为0分。 |
6分 |
25分 |
★2.2 专业教师配置 |
专任教师总数满足教学要求,教师梯队合理,专业核心课程教师≥5人,并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,评为6分。专业核心课程教师 <3人,评为2--0分。 |
6分 |
2.3 专业教师结构 |
专业师资队伍的专业背景、学历、年龄、职称等结构合理,发展趋势良好,且具有研究生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者的比例≥50%,评为5分。比例 <30%为不合格,评为2-0分。 |
5分 |
2.4 教师科研能力 |
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,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,对教学形成良好支撑。近四年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年人均发表科研论文0.5篇以上,评为4分。人均发表论文0.2篇以下,评为2-0分。 |
4分 |
2.5 实验教师队伍 |
实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,满足实验实践教学要求。 |
4分 |
三、 教学条件及 利 用 |
3.1近四年本专业本科生年生均四项经费 |
生均四项经费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,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30%。生均四项经费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,占学费收入的比例≥30%,评为5分。比例 <20%,评为1--0分。 |
5分 |
20分 |
3.2专业实验室 |
专业教学实验室配备完善,设备先进,利用率高,在专业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。 |
5分 |
★3.3专业图书资料 |
专业图书资料数量充足,种类较全,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。 |
5分 |
3.4 实习基地 |
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、稳定,设施满足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要求。实习基地数≥4个,评为5分。实习基地数 <1个为不合格,评为0分。 |
5分 |
四、 教学过程及管理 |
★4.1 课程建设 |
规划科学合理,建设成果显著,有校级以上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。 |
4分 |
20分 |
4.2 教材建设与选用 |
教材建设规划科学合理、有保障。本单位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,或使用省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达30%以上,或使用新教材比例较高。 |
4分 |
★4.3 教学研究与改革 |
总体思路清晰、有具体计划、配套措施有力,执行良好,教师教研教改积极性高,重视教学方式、方法及手段的改革,改革成效显著,近四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、教材奖,或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课题。 |
6分 |
4.4 教学计划执行与教学质量监控 |
管理制度健全,执行严格,效果显著;质量标准完善、合理,体现学校的水平和地位,执行严格;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、完善,运行有效,成效显著。 |
6分 |
五、 实践教学 |
★5.1 实验开出率 |
实验课程设置科学合理,实验开出率≥95%,评为3分。实验开出率 <90%为不合格,评为1--0分。 |
3分 |
10分 |
5.2 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比例 |
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比例>80%,评为3分。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比例 <60%为不合格,评为1-0分。 |
3分 |
5.3 实习教学 |
实习教学环节设置科学合理,计划性强,过程管理严格。 |
4分 |
六、 毕业设计 (论文) |
6.1 基本规范要求 |
管理规范,要求严格,制订了规范清晰的论文设计要求。 |
3分 |
13分 |
★6.2 选题 |
选题的性质、难度结合实际,科学合理,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,达到综合训练要求。 |
4分 |
6.3 指导 |
主要由讲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指导,指导教师数量足,水平较高。 |
4分 |
6.4 过程管理 |
过程管理严格、科学;论文或设计质量好。 |
2分 |
总分为100分(标注★的指标为核心指标) 总评分≥70分,且核心指标得分≥22分为合格;总评分≥60<70分为基本合格;总评分<60分为不合格。 |
注:①专业图书资料包括文字、光盘、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献资料。 ②对核心指标3.3和5.1,文科着重考察核心指标3.3,理工科着重考察核心指标5.1。 ③实验开出率=(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数/教学大纲(计划)应开实验项目数)×100% 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开出率=有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数/含有实验的课程总数 ④对一级指标教师队伍,文科不考察2.5实验教师队伍;一级指标实践教学,文科只考察5.3 实习教学,评分作相应调整。 ⑤对于因特殊人才培养需要布点的专业,例如:艺术、体育、小语种等专业,在教师配置、教材建设、科研能力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评分的标准适当降低。 ⑥少数特殊专业的毕业设计(论文)环节由现场评审专家具体考察。 |
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|